今天是假期的第一天,本来我也应该像他们一样好好享受一觉睡到自然醒的舒适感觉,却碍于一趟不得不去赶的早上六点的飞机而早早起床。现在想想,的确有些后悔买了这么早的机票,凌晨起床赶飞机着实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我努力克服自己的困意爬下了床,然后用冰冷的自来水洗了个脸。洗漱完毕,我也清醒了不少。随后我穿好衣服,把床上的被子全部收拾好,装入袋中封存,再把该带的东西全部整理好,拖上行李,在室友的呼噜声中告别宿舍。
沈心怡离开的事情让我足足烦恼了半个月,半个月内我几乎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直到沈心怡在日本安顿下来,给我发了一张她穿和服的样子,我才感到轻松一些。
不过想来时间也是过得飞快,寒假过后来到学校时还感觉暑假是个遥不可及的梦,却没想到几个月的时间竟也是一闪而逝。现在才隐隐感觉到,时间流逝的速度似乎与年龄成正比。孩童时期总觉得时间好慢,一个学期漫长得像几个世纪,每年过年大人们都会说又长大了一岁,然而自己却觉得并未长大。直到真的越长越大,就发现时间开始加速前进,不说一个学期像是一闪而逝,就连去年暑假仿佛都还近在眼前般熟悉。大概从生到死,人生就是一趟不断加速运行的列车罢了。
上学期被非常多的琐事缠身,导致一些问题都没有再去好好思考过。
直到临近期末,白浩羽给我打电话,我才想起来我和他之间还有一个约定。当年一起放孔明灯的七个人里,除去梁纯也还有程雪和李云超我还没有联系过。
在我的印象里,程雪向来是个很少与人来往的人,微信一类的社交手段对她来说形同摆设,即便和她稍微亲近点的人也难以通过微信联系上她,多半还是要依靠最原始的打电话这种方式。自从四年前我们一众人各奔东西之后,我对其他人的事情少有关注。关于程雪的消息,大概也就只知道她在厦门的某所大学念书,就连她换了电话号码我都是前些天向江雨瞳打听消息时才知道的,想来还是有些愧疚的。同时,我从江雨瞳那里得知程雪已经保研本校了,暑假期间也会一直待在学校,这样我便可以先去一趟厦门再回长沙。
至于李云超,可以说是几年来是毫无消息,问过几个高中同学,他们都不知道李云超去了哪里,就连以前的班群里,李云超的头像也一直是灰色的,我在群里问了好几遍的问题也都石沉大海无人回答。唯一的办法也就只有回原高中去查一查了,身在远方的我自然是办不到了,于是我又只能拜托白浩羽了,他在长沙,离永州近,我便央求他帮我回去查一查了。要知道李云超到底去了哪可能要等上些时候了,我只希望不要离得太远,免得让我天南地北地跑来跑去。
赶到机场时是不到五点,我办完登机手续和托运也还有将近二十分钟才登机。天空已经开始泛白,我能看见外面有一架飞机接入了连接桥。上一趟航班的人匆匆忙忙地下来,机场工作人员也匆匆忙忙地把他们的行李运下来。再过一段时间,我也会随着人群匆匆忙忙地登上飞机,然后工作人员又匆匆忙忙地将我们的行李运上去。
每一趟旅行总是如此匆忙,我想我知道为什么我写不出自己的青春了。大概只有慢下来,慢慢地观察每个细节,才能好好地书写青春。
在认识程雪之前,我没怎么注意到班上有过这么一号人物。她就像是特意将自己放在了最不起眼的角落里那样,从来不引起别人的关注。
高一那时的我也不遑多让,相比于那些时常待在众人目光下的人,我更情愿在角落里做一个默默无名的观众,谁也不会来过问我的事情。那时内向的我,觉得身边只要有两三个稍微谈得来点的朋友就很满足了。直到五年多以后,在大学里一次汇演排练上,我才发现当时我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也许多年以前,就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我并不是不喜欢发光,相反,我也许还曾非常羡慕那些能够在大家面前站起来然后微笑着面对大家的人。而我一直懦弱地蜷缩在角落里,不论是与自己有关的事还是无关的是,都不去多掺和。默默无名的背后,往往孕育着巨大的孤独,在越闪光的人面前,那份孤独便会被放得越大。
五年后的那一天,我看着台上的人时,才发现自己的那份孤独早已变得那么巨大。没有人会想要默默无名,一直不被人问津,越是看着那些能在大家面前闪耀的人,就越是羡慕。但那些曾经默默无名的人终于发现了自己想要发光的舞台时,却总是碍于长久以来的习惯而不敢站起来,比如说我。即便好几年来,我变得不再那么内向,却依旧没有勇气站在很多人面前。
认识程雪的前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当然这个梦的内容和程雪没有半毛钱关系,它只是成为了我和程雪认识的一个契机。
在那个梦里,我梦见了梓柠,梦见了杨小尧,梦见了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是每一个人都很奇怪,大家似乎都不认识我了一样,我拼命地向他们解释我们之间的关系,拼命地讲我们之间发生的故事,但是他们还是都丢下我离开了,然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忍不住哭了。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的眼角还有一丝泪痕。我很害怕,害怕到想要跟我梦见的每个人说我昨晚的经历,但是我更害怕他们会嘲笑我。是的,那只是一个梦,不会是真的,我想无论是谁都会这么安慰我一句然后一笑而过,但是我想告诉他们的不是我的梦,而是我在梦中的那种害怕。
那种没人能够交心的感觉让我感到有些孤独,所以我决定把它写下来,把那个梦变成一个故事写下来。第二天到教室的时候,我拼命地回忆昨晚的那个梦,然后把一点一滴都记在了纸上。
上午上课的时候,我都没有集中精神听课,而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构思了很久,想把出现在我梦里的每个人都写成一段故事然后联系在一起。循着这个思路我把故事的开头写了出来,在一个几近废弃的火车站里,一个男孩独自走过空无一人的大厅,翻过已经开始长出苔藓的楼梯,来到了火车轨道旁,那里停着一辆不知道通往何处的火车,上车后他在车厢里只遇到了一个人,然后他坐在了那个人的旁边。ъΙQǐkU.йEτ
自从上了高中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动笔写过小说。要不是在那一刻我似乎重新找到了当初写作的感觉,我都不确定自己还记不记得小时候立下的梦想,一个要成为作家的梦想。我有些兴奋,那是一种灵感突发的喜悦。我恨不得马上能把整个故事写出来,然后享受那种大功告成的快乐。于是即便到了课间,我也没有离开座位,依旧在想着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我不断构思着,直到有些口渴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半上午都没喝过一滴水了。我拿出水壶,咕噜咕噜地灌了几口,然后迅速把水壶放回桌子里。然而因为过于匆忙,我在把手放回桌子上的过程中不小心把纸碰掉了。那是我写满了构思的纸,我正准备俯身去捡的时候,一个人路过我身边,似乎也发现了地上的纸,于是出于好心地帮我捡了起来。
她把纸递给我的那一刻,我都没仔细看她一眼,只说了句谢谢。
“你在写小说?”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猛然抬起头,看了看她。那是一个叫程雪的,与我未曾有过瓜葛的女孩,她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没有表情,甚至连一丝该有的惊讶都没有。我就像是一个被发现了见不得人的秘密的小孩,慌乱地瞥了瞥四周,确认没人注意到了程雪说出的话后才稍微松了口气。
我看向程雪,说道,“就是上课胡思乱想,没有写小说。”
我试图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但是程雪没有接着问下去,只是“哦”了一句之后就离开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极为尴尬,因为我在程雪面前撒了谎。但是在我们真正认识以后,我想要跟程雪解释我只是一时害羞没敢说出来我在写小说时,她制止了我,说她都明白,不用解释,其实我做的都是对的。开始我还以为那是她对我的嘲讽,但是她说话的语气里没有丝毫要嘲讽我的意思,相反表露出的似乎是真正的理解,于是我没有再多说什么。
我们真正算认识的时候,已经是高一下学期的最后一两个月里了。那时,我们调了本学期,最后一次座位,有点尴尬的事情就是程雪坐在了我的斜后方。我想起了上次对她撒谎的事,于是开始有意无意地关注着她。程雪时常独来独往,晚自习的时候,还经常会靠在墙壁上想着什么事情,然后又在小本子上写写画画。我才感觉,她当时问我那句话很有可能是因为她也在写小说。于是我开始有心地找她搭话,有事没事都会说点什么。
后来,我开始时不时地提到了写作这件事,她才问我,“你是不是也喜欢写小说?”
她说了个“也”字,于是我也点了点头。
在那以后,我们之间似乎打开了一条新的大门,我们之间的话题也越来越多的是关于写作这方面的事情。再往后,我跟她说了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专职作家,以后一直写自己想写的故事。她罕见地笑了笑,说道,“有梦想真好。”
我看了看她眼里羡慕的眼神,没有继续说下去。
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我还自告奋勇,把自己之前写好的小说给程雪看了。看完之后,程雪只是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写得真烂,太矫情。”
因为她这一句话,我受伤了好长一段时间。高中第一次提起笔写点东西就被说是烂文章,多少有些不甘心。
程雪的脸上似乎永远不会有太多的表情,就像她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不苟言笑,无表情的表皮之下似乎包裹着很多心事,自那以后,这个印象在我脑海里再也没有发生过变化。即便是我们都在写作这件事上互相敞开一些心扉后,我都没敢问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因为她给我的感觉总是忽远忽近,似乎永远不会离你太近,就像是永远触碰不到那个真正的她一样。
高二时,程雪和蓝天,江雨瞳她们认识,然后我们组成一个team都是后话了。现在想想,程雪和蓝天,江雨瞳之间的友谊怎么算似乎都是我一手促成的。
当年的这些记忆在毕业后似乎都被封印起来一样,直到半年前我在家整理东西时,才将封印解除。在我封存了高中记忆的箱子里,我翻出了自己写的小说,翻出了我的记事本,也翻出了一封我从未看过的程雪写给我的信。
要不是我搜肠刮肚,仔细回忆,大概我也难以想起来,那封信程雪是何时塞给我的了。
我想应该也是那一天,毕业晚宴的那一天。
那天,本来只打算好好吃饭,滴酒不沾的我喝了酒,而且喝醉了。要说全因为李云超骗我喝那杯白酒的话,倒也不尽然。也有部分原因是受了其他人的刺激,心里不好过,我又自己喝了好几杯啤酒,喝下的那些酒的酒劲一上来我就醉得脑袋开始晕乎了。
那时我开始心血来潮,想要在这临别之际再做些什么,对杨小尧说些什么。于是我写下了一张纸条,想要叫人帮忙递给杨小尧。我左顾右盼,看见了独自坐在桌旁的程雪,似乎只有她有空了,然后我就拜托了程雪把纸条递给杨小尧。程雪回来之后,对我说了些什么,那封信大抵也是在那时递给我的。只是那时我只顾着看杨小尧的反应,没注意到程雪对我说的话以及交给我的东西。
我想之后的我应该是把那封信随便地塞到了哪里,以致于回去之后整理东西时,也没有注意到那封信的存在,兴许我只是把它当作了我的手稿之一收了起来,然后尘封到了箱子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样的阴差阳错,那封程雪高中毕业时写给我的信却被寄到了三年半后我的手上。
我怀着愧疚的心意打开了那封信,看到了三年半前程雪想要对我说的话。
致老板:
聚散有时,各安天命。
不知何时起,带着几分玩笑和几分企盼成立了我们这个工作室。又到底是何时,我成为了你的朋友,又成为了这个工作室的人呢?恍惚似梦,一切如理所当然般发生,让人难以追溯过往。高中生活过去将近一年时,私以为那样的日子会伴随我三年。因为你的出现,让我有了一个些许值得回味的高中生活,想必今后我心中也一直会保存着这份感激。
我们几人都是喜好写作的人,能拥有同一个目标大抵也是我们能走在一起的重要原因。如今的我们还是过于稚嫩,想写出成熟的,让大家认可的文学仍是非常艰难,难免会有跌倒和失意,再次爬起来可能需要莫大的勇气。只是我对文学,对写作的执念与坚守,远不及你的一半,也不及江,蓝二人。我所希冀的不过是做做自己喜欢的事便罢,不曾追求让别人来读我的文字。不知你是否读过庆山的书,我想过的生活大抵是想她书中主人公那样的,自由颓废,如同混沌。
一直以来,我便不是个能有多大抱负的人。此生最想去做的不过是独自一人背上便携的行李,踏遍千山万水,走过红尘万丈,替那个人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我对那个人的执念是旁人难以理解的,这种感情无关风月,却较之情爱更为深刻。我知道你对我的过往多少表露过些许关心但原谅我无法再提起当年之事。那是一段对我来说最为黑暗的时光,就像是我一辈子也无法逃离的梦魇。那段时光的我有太多的阴暗和悲伤滋生,才养成了我现在这样乖戾的性格。只有那个人是不一样,只有那个人在我最黑暗的时候拉了我一把。我对他的感情远不止感激如此简单。
而你和我不一样,你有明确的目标,有远大的志向,在同龄人中有着难得的坚定。我犹记得当年你同我讲你的抱负时,我看见你的眼里有光,有着我难以企及的光亮。我羡慕着你,并且希望你历经打磨之后能有成功之日。愿你能以温柔待这世界,也能被这世界温柔以待。
世海浮沉,不知多年以后,你是否还能不忘今日之初心。如若那时你还能初心不改,我期盼你还能如同当年那样再接受我一次。
盼安。
程雪
我收起了信,将它夹在了一本书里。也许当年程雪写下这封信时期待过我的某些回复,但是我却在接下来的好几年里不曾主动联系过她。虽然多多少少有些联系上的障碍,但不至于我有心联系她时得不到任何回复。我想,这总归还是我的问题的。
这封信已经迟到三年半了,而我为此要去见她的心意更是迟到了四年。该迈出那一步时,我不能让她再等下去。
到达厦门的时候,已是上午八点。
下了飞机之后,我第一件事便是脱下了穿在身上的外套。
虽然已是夏季,早晨的大连拂过的微风里还是带着一丝凉意。而处在南方的厦门则大有不同,即便离正午还有好几个小时,机场里燥热的空气似乎早早地预示到那股即将来临的炎热气息。
我打开手机看了看时间后,就背上背包走到了行李转盘处。大概等了十来分钟,我拿到了自己的行李。我随着人流走到机场的出口,好些人在出口处往里面眺望,焦急地寻找着他们要等待的人。可惜那些人里没有一个是在期盼着我的到来的。
我还没有通知程雪我已经到厦门了,也叮嘱了江雨瞳不要告诉她。除了想要给她一些惊喜之外,更重要的是我想先整理一下见她的心情,高中时我们的谈话便少有跳出写作这个话题的时候,四年未曾联系之后再见她,总归还是要斟酌一下见到她时该聊什么。
上次和江雨瞳联系问程雪近况时,还是程雪在准备面试的事情。那会的我还没对未来想明白,光是听着面试就有一种紧迫感。不过这倒是让我有些怀念高中时代复习高考的时光,那段紧张复习又极其辛苦的时光,在现在的我看来却是至今为止我度过的最为快乐的时光了。
在没有上大学之前,我们每个人都憧憬着大学,并且为之而不懈努力。老师们常说到了大学就自由了,就轻松了,当时的我们还坚信不疑。直到真的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相比与高中时刻是自由了不少,却并未显得有多轻松,相反在这种不那么轻松下的自由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快乐。
时隔了一整个大学时光没有联系程雪,我不知道她还记得我几分。毕竟怎么算下来,我们当初也只在一起度过了高中三年,她的大学同学甚至比我待在她身边的时间更久。
尽管我知道这次来访有点突如其来,但至少希望不要给她造成太大困扰才好。
走出机场之后,迎面吹来了一阵风,一阵夹杂着汽车尾气和海的味道的风,谈不上讨厌,却也让我欢喜不起来。
我打开手机,用地图软件查了查从这里去火车站的线路。在来之前我就已经定好了晚上从厦门出发返回长沙的火车,虽然要在中途转一趟车,不过也能在第二天中午就到达长沙。拿着这么多行李在厦门走来走去然后去找程雪是个非常麻烦的事情,于是我决定先去火车站存放好行李。
我坐着厦门的公交车来来回回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将行李存放好来到了程雪所在的大学门前。心想还好没有提前告诉程雪,不然就真的毫无意义地浪费她两个小时的时间了。
时间逐渐接近正午,头上那颗大火球也不遗余力地向地面散发炙热的光芒。气温升至三十多度,手机里的天气预报开始提示高温橙色预警,看来今天厦门的温度攀升到将近四十应该不成问题了。
我躲在校门口门卫室的屋檐下,在手机通讯录里翻找程雪的新号码。据说她以前那个号码毕业之后就没用了,现在是一个厦门的号码。亏我还将她那个没用的号码保存了好几年,仔细想想,当年的七个人中到现在为止还用着当年的号码的应该也就只有我和白浩羽了。
找到了程雪的号码,我摁下拨号键。
随着几声“嘟嘟”的声音过去,对面传来了声音。
“你好,请问你是?”电话那头带着疑惑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这么久,你还能不能听出来我是谁?”我有些想要调侃她的意思。
“你是,凌梓扬?”电话那头传来半信半疑的声音。
“对呀,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来。”对于她能听出我的声音来,我还是有几分开心的。
“不过我都没换过号码,你这都没存吗?”我故意用嗔怪的语气说道。
“你没换号码吗?我记得上大一那会我给你打过几次电话,都是停机来着,所以我以为你换号码了。”程雪带着些许抱歉的语气。
我想起了刚复读时自己怕被熟人问起近况,于是将电话暂时停机的事。这样看来,问题还是出在我身上的,只是我没想到程雪会主动给我打电话。
“你最近有时间吗?”
“最近?”
“更准确的说是今天有时间吗?”我试探性地问问了。
“时间倒是随时都有的,现在不是放暑假吗?”程雪说道。
“这不是在想,你暑假都没回去,是不是在做什么实验呢。”我笑道。
“没有,我们这专业闲得很。”
我看了看时间,“要不你出来吧,我请你吃个午饭。”
“请我吃饭?”程雪顿了顿,“你现在在厦门吗?”
她显然是有些吃惊了,我笑了笑,“更准确地说,我现在就在你们学校的校门口。”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跟我说一声?”
“说了不就没有惊喜了吗?”
“那你等等,我整理一下就出去。哦,对了你在哪个门?”
“哪个门我不知道,就看见校门是一个巨大的半圆形。”
“好的,我知道了。先这样。”
“嗯,拜拜。”
我们互相挂断电话,我把手机揣回裤兜里。
我侧过头去看了看刚才我提到的校门,那个巨大的半圆形的校门。它就那样矗立在这一片广场上,看上去有些喜感。对比看来,我们学校的校门就普通多了,一块石碑上面刻了学校的名字,就那样摆在学校门口,完全不是什么标志性建筑物。
可能因为是暑假期间,这里进进出出的学生并不多,校外的各种小吃店也显得比较冷清。
和程雪分别已经是整整四年了,一想到马上就要再次看见她心里竟有了一点紧张。
等人的时光是最难消磨的,尤其是在这种炎热的天气下,即便炽热的太阳没有直接和我打照面,却依然逼得我额头冒出豆大的汗珠,让我觉得这段时光更加煎熬。
过了大概十分钟,一个人从校门口走出来,撑着一把伞挡住阳光然后左右张望。她似乎没有发现蜷缩在保安室旁那一块阴影之中的我。
“程雪。”我叫了她一句,然后从那片阴影中走出来。
程雪听见了我的呼喊,目光转向了我,“你怎么躲在这种地方?”
“不躲到阴凉处,皮都会晒掉一层。”我苦笑道。相比之下,大连的夏天算是要温和得多了。
我们互相走近了对方,在耀眼的阳光下,眯着眼睛打量着对方。
程雪似乎一直没有什么变化,还是穿着淡颜色的衣服,扎着单马尾,放进人群中不可能找得到的那一种。
“你还是没变欸。”
“你也不还是老样子?”
我笑了笑,看了看自己的行头,依然是从高中就开始穿的那种类型。
“别站在这里讲话了,太热,要不找个奶茶店喝点东西吧?”我提议道。
“放暑假人少,附近的那家奶茶店前两天关门了,只有一家咖啡厅可以点些喝的了。”
“咖啡厅就咖啡厅吧。”我点点头。现在喝什么都不重要了,主要是那店里得有空调。
随后程雪带我走了大概几百米,来到了一家咖啡厅门前,名字叫做“午后时光”。真是有趣,难道午前时光的生意就不做了吗?
细算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踏进一家正规的咖啡厅里。以前我不知多少次路过了我们学校门口的那家咖啡厅,却不曾为之驻足。
我记得很久以前,我还幻想过要开一家咖啡厅呢。当时我不仅想象了咖啡厅的营业情况,还为它起了个名字,叫“silence”,翻译成中文就是沉默的意思。因为以前的我觉得咖啡厅就是那种细细地品着咖啡,一句话也不说,安静地看着书或者听着歌,然后慢慢地思考人生的地方。年少时的我从未进去过一次,却一直觉得那是一个神圣的殿堂。
大概是十六七岁时的我,脑细胞活跃得一刻也不想停下来。所以才会天天幻想这这些天马行空,却又从来没想过要去实现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情,能够在我的脑海里被模拟着实现过一次,我就很满足了。
当然,在现在的我看来,咖啡厅和奶茶店确实相差无几。
学校附近的咖啡厅,总是有许多人来这学习或者讨论问题。进入咖啡厅里,我看见不止一个人坐在桌子旁,拿着一堆书翻来翻去,接着又做下笔记。年底就要考研了,学校图书馆大概也是不少人的,总还是有人会选择来咖啡厅这种安静的地方学习的吧。
“你以前也来这学习吗?”我有些好奇地问道。
“偶尔吧,去年考研的时候来过一两次。”
“哦。”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咖啡厅里异常的凉爽与安静,也许是其他人都照顾着这些奋战在考研一线的人,纷纷自觉地压低了声音。除了一些不太大的讲话声,剩下的就只有空调吹出冷气的声音了。
如果不是凉爽的空调,大概我是不会有心情在这里点一杯热咖啡坐下来慢慢喝的。
“请问您点些什么?”
我们走到柜台,服务员微笑着对我们说道。
“来杯拿铁,加糖加奶。”我说道,然后看了看程雪。
“卡布奇诺,原味。”
“好的。”服务员用电脑下来单,我急忙掏出手机来付了两杯咖啡的钱。
点完单以后,我们往咖啡厅里面走去,我想找一个人少的,远离那些努力复习着的人的位置,免得我和程雪讲话时会影响到他们。
刚找到位置坐下来,我的手机就震动了一下,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消息只有一条,程雪微信转账的提示,她把她那杯咖啡的钱转给我了。大概是我刚才的举动想要表达的意思并不明确,我没有接下她的转账,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关掉了手机。
“暑假没什么事情,你也一直待在学校吗?”我问道
“不太想回去,我们这些保研的基本上提前开课,也不会太久了。”
“哦。”我点点头。
“你有考研的打算吗?”
我摇摇头,“没有。”
“是打算毕业出来直接找工作了?”
“我想尝试一下把写作当作职业,给自己几年时间。”
“还能一直坚持下来,真好。”程雪欣慰地笑道。
“你现在可以继续念研究生不也挺好的。”
“我只是不想回去罢了。”程雪摇摇头,“如果我大学直接毕业了,就可能被爸妈叫回去找工作了,我还不想回去。”
“如果回去能让我的高中时光重来的话,我倒是想要回去。”我感叹了一声。
“时光要是那么轻易地倒流的话,世上便不会有那么多让人后悔的事情了。”
“那倒是。”
谈话间,空调吹出的凉风轻轻拂过我的脸颊,先前在外面时我那颗燥热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如果不看外面,大概感受不到现在是炎热的夏天,外面的太阳能把大地都烤得皲裂。
服务员用盘子端着两杯咖啡来到我们的桌子旁,她轻轻地把冒着热气的咖啡分别放在我和程雪面前,然后微笑着说道,“糖量不够您可自行添加,奶量不够可以叫我再帮您添点,请慢用。”
“谢谢。”
我也微笑着回应服务员,随后她就拿着盘子离开了。
“你还是变了点的。”
我刚看向程雪,她就露出微微笑意对我说道。
“四年间似乎变成熟点了,不再像高中那会时不时就犯中二病了。”
“毕竟我也是二十一岁,加入了奔三行列当中的人了呀。”我回应道。但是我没有说出来的是,其实即使是现在,独自一人时我也会仍不时地犯中二病。虽然被女生说变得成熟了有些开心,但是当我变得不再中二的时候,大概就是我被社会打磨了棱角变得圆滑之时,所以我有点希望一直抱着玩笑的心态活下去。
“半年前,我还去见了见江雨瞳和蓝天她们俩。她们两个人变得可比你成熟多了,变得会精致打扮了,而你却还是一成不变。”
“我知道。”
“那你还不努力改变改变自己?”
“我不喜欢变化,变化会给人带来陌生感。”程雪看着我,“我说的是我知道你去找了江雨瞳和蓝天这件事。”
“哦哦。”我对自己的理解错误感到不好意思。
“那个时候我还想过你是不是会满中国地跑来跑去去见曾经的朋友,没想到今天你真的来了。”
“那其实你是不是很期待我的到来。”我打趣道。
程雪似乎想摇摇头,脑袋却摇得很慢,不像是在反驳。
她的表情让我的笑容逐渐在脸上消失,她似乎是认真的,认真地在期待我的到来。
“我期盼你还能如同当年那样再接受我一次。”
这句程雪在信的末尾写下的话开始在我脑中回响。
鬼使神差般,我对程雪说道,“我看了你写的信了。”
程雪眉头一紧,整个人顿在那里好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点点头。
我不知道她是在疑惑我最近才看了她四年前的那封信,还是在努力思考后才想起了四年前的那封信的存在。
“都这么久了,我只记得信里面大概写的是什么了。”程雪看着咖啡摇摇头。
“但是我还记得很清楚。”
程雪看向了我,“你这么说我有些开心。”
“你说你要专职写作,好久没看你文章了,文笔不会还是那么烂吧?”程雪接着问我。
“你这么说我很伤心的,”我笑了一下,“要不要拿我最近写的小说让你看一看呀?反正我认为自己比高中那会进步多了。”
说是最近,其实也是半年多前的作品了,而且仍旧是被否定的作品。
“真是有些羡慕你这样能够朝着一个目标不断努力的人。”程雪笑了。
“有什么用呀,再努力还不是会遇到瓶颈,就像在漫无边际的大海里游泳,我现在都还不走自己距离终点有多远。”
“大概是你的磨砺太少了,还是要多看书。”
我点点头,随后反问她,“那你呢,现在还在写吗?”
“偶尔吧。”程雪看了看窗外,“当作兴趣。”
我内心有一点点的失落,当年一起讨论写作梦想的人里,只剩下我和蓝天还在坚持。
“到现在为止,我还记得高二的时候我写完《沙之书》后怂恿你们也都写一篇小说来看,而你是唯一没有写的,你也从来没有解释过。”我抿一口咖啡后看着程雪。
程雪摇摇头,“不是没有写,而是不敢拿出来给你们看。”
没有犹豫就回答了我,看来她也记忆深刻。
“为什么?”我皱了皱眉头看着她,她对我们的刻意疏远让我有些不开心。
程雪深呼吸一口气,“凌梓扬,我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就当是还上了我那篇小说了。”
我端起已经可以入口的咖啡,慢慢地喝了一口,然后放下杯子继续看向程雪。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丢丢’的女孩……”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丢丢”的女孩,故事的最开始是在她九岁的时候,那时她正在念四年级。
丢丢是一个文静的不怎么爱说话女孩,在爱胡思乱想的年纪里依旧努力地在做一个好学生,从来不调皮捣蛋,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女孩。但是在那个大多数人尚未情窦初开的年纪里,丢丢似乎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准确地说,丢丢也不知道那算不算得上是喜欢,只是每次看见那个男生都会产生一种和看别的男生不同的心情。在她眼里,那个男生虽然大大咧咧,但是阳光帅气,总是出现在聚光灯下,仿佛自带光芒。
小学的时候,班里换位置总是很频繁,丢丢一直幻想着能够有一次机会和那个男生做一次同桌。大概是上天听见了她心里的愿望,终于有一次换座位,那个男生坐在了丢丢的旁边。丢丢很开心,也很安心,仿佛坐在那个人旁边的时候自己也变得大胆起来,变得像他一样能够发光。
丢丢没有说出这份心意,而是一直将这份心意藏在了心底。
有一次上完语文课,语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作业是一篇题目为“我的梦想”的作文。老师给了他们两天的时间去想想自己的梦想,想想怎么写。
那两天里,丢丢满脑子都是自己的梦想。平时就爱胡思乱想的她在那两天里变得更加兴奋,就像是自己相到的一切都会变成现实。
丢丢说,她喜欢看故事书,故事书里的小动物和王子公主她都很喜欢,所以每次看故事书她都很开心。于是她就想呀,以后自己要是也能够写故事给自己看就好了,那样就永远不会怕故事书被自己看完了。但是除了看故事书,丢丢也很喜欢玩游戏呀,如果自己每天都在写故事,然后再看故事的话,就没有时间找小伙伴玩了。所以丢丢又想要发明一个“游戏机”。这个“游戏机”和普通的游戏机不一样,这个是很高级的游戏机,当你想和朋友玩游戏的时候,朋友又不在身边怎么办呀?这个时候只要向“游戏机”投币就好了,投不同个硬币就会出来不同的游戏,只要打开游戏就会有人过来和你玩了,那个人可以和投币的人玩跳绳,也可以玩DVD游戏机,只要一直投币就会有人一直陪你玩。丢丢还想着,要是发明成功了,一定要把这个“游戏机”卖到世界各地去,让所有人都能随时玩又都能一直开心着。
丢丢欢喜地写完了这个故事,然后交给了老师。殊不知她的这个梦想,和班上其他人写的想要成为科学家,成为宇航员,成为老师的梦想有着些许不同。
又过了一天,老师挨个念名字,把他们的作文发了下去,每个人的作文后面都有一句评语。当老师念到丢丢的名字的时候,,丢丢兴奋地上去拿了自己的作文,然后看了看老师写的评语:丢丢你是个好孩子,不要学坏了总是想着玩游戏,以后还是要好好学习。
丢丢脸上的兴奋感全部消失,她有些气馁地回到了座位上。
“丢丢你写的是什么呀?”她的同桌说道。
同桌,还是那个她有点喜欢的男生。
丢丢想把作文给他看一下,她觉得老师一定是不理解自己的想法。
“我们互相交换作文看一看吧,但是你别给别人看。”
“好啊。”
于是他们两人互相交换了作文来看,丢丢看到了同桌的作文。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科学家,想要研究出超级火箭,未来能够遨游太空。丢丢觉得他的梦想好伟大呀,自己的梦想就有些相形见绌了。
丢丢看完同桌的作文后,同桌似乎也看完了她的作文。
丢丢看向他,“你觉得我的梦想怎么样呀?”
同桌的表情似乎有些搞笑,他忍住笑声说道,“丢丢,你是个游戏王吗?梦想肯定不是玩的呀,梦想是要很伟大的那种。”
丢丢更加伤心了,一整节语文课都没有认真听进去什么。
下课以后,丢丢去了趟卫生间。回来以后,她感觉全班同学似乎都在看着她,同时还露出了不怎么友好的表情,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第二节课,还是语文课,语文老师决定这节课讲一讲同学们的作文。
“大多数同学写的作文都很出色,也很精彩,但是有极个别同学写的作文不太合格,在这里我想提一下。”
“老师,你说的是‘游戏王’丢丢吗?”
班上一个同学大喊出这句话,全班都爆笑起来。老师皱了皱眉头看向丢丢。
丢丢一脸委屈,她不知道同桌在课间的时候把她的作文给了别人看,还是班上最爱欺负人的小混混陈明凯。她讨厌那个人,刚才那句话也是他喊出来的。但是更让丢丢伤心的是,她的同桌也在跟着所有人笑。
老师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同学们安静,今天我们就念一念写得比较好的作文。丢丢,你下课来我办公室一趟。”
下课以后,丢丢跟着老师去了办公室。
在办公室里,老师对丢丢说了很多劝诫的话,还叮嘱她好好学习,不要太在意这次作文了。
“本来老师是想告诉你父母的,但是鉴于你一直以来成绩都不差,老师就原谅你这一次了。以后不要跟着别人学坏了,好好学习,听见了吗?”
丢丢忍住泪水点了点头。她不理解为什么别人的梦想都是好的,就自己的梦想会被异样地对待,明明她也只是想要自己和别人都一直开心而已。
她从办公室走回教室,刚踏入教室的门,陈明凯,那个他讨厌的人大叫了一声,“游戏王回来了!”
丢丢忍不住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眼神移动之时,她还看见了她的同桌,也在无情地嘲笑她。那一刻,她感觉他的身上不再是发光的,而是一片黑暗,令人讨厌的黑暗。丢丢忍不住了,她跑到女生厕所里大哭了一场。
所有人都是坏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从那一刻开始,丢丢心里那颗孤独的种子开始发芽。她不想再相信任何人,不想再说出任何心里话,因为说出来,她不仅不被信任,不被理解,反而会被嘲笑。
因为丢丢瞪了陈明凯一眼,那天下午放学之后,陈明凯找了几个男生把她堵在了路上。不仅一直嘲笑她,还上了几下拳脚,算是对丢丢那个眼神的报复。丢丢没有还手,紧紧地抓住书包的肩带。
欺负弱小是人的本性和发泄不满的途径。一群野蛮的孩子对着一个女孩拳打脚踢来泄愤,那样他们才会获得一点高高在上的感觉。这和那些大人们生气时拿孩子来出气,那些白领烦闷时对着手下的员工大发脾气泄愤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那天下午,丢丢还看见了平时和她一起回家的两个朋友。她没有和她们走在一起,却依旧同路,她被那群人围住时,她们也在马路对面停下了脚步,但却也是一直停在了对面,在那边默默地看着,看着她被欺负,没有上来帮她。
没有一个人是可信的,那一刻,丢丢和对面的那两个女孩也不再是什么朋友了。
从那一天起,“游戏王”这个耻辱般的外号伴随了她剩下的小学时期。被曾经喜欢的男生嘲笑,被小混混针对,被曾经的朋友嫌弃,成为了她今后的日常。
一直到六年级,她习惯了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习惯了周围人的冷嘲热讽,直到他们自己都不再把那个事当事,也习惯了不再与人交谈,独来独往。
好些年前,在小县城里,小学上初中并不是按地区分配的,还是要按小升初的考试成绩来决定学校的。六年级以后,老师和同学都开始有了一点紧张的氛围。同学想着努力上好学校,老师想着让尽可能多的学生上好学校,来提升本校名气。
丢丢有一些期待,又有一些害怕。她期待着毕业以后能和班上这些人分开,却又想着在这个小县城里总会有人和自己上同一所学校,害怕他们会在新的地方把自己的事迹传开,然后又要忍受一波新的冷嘲热讽。
一天下午,像往常一样平静的下午。阳光洒在水泥街道上,一群又一群的孩子啊从学校出来奔跑在街道上。丢丢依旧是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不过今天回家前要多办一件事,去书店买本书,更准确地说是一本辅导资料。她的数学不太好,但是她不想去问老师题目,所以她想要买本辅导资料来充当老师。
学校附近的那家书店,太多她认识的人,她不想要去那买书。于是她特意绕了远一点的路,到了一个她平常不太去的书店。这个书店她以前路过好几次,却从未进去过一次。大概是因为位置原因,这家书店的生意远没有学校附近的那家好。
丢丢踏进了书店的大门,头顶上响起“欢迎光临”的声音。门口处,书店老板抬头看向了她的方向。老板似乎很年轻,最多三十岁出头,在那个年代里很难想象有年轻人想要开书店里打发度日。丢丢看了店长一眼,径直走到了书店里面。
小学数学的辅导资料种类太多了,丢丢不知道该挑哪一种好,她在那一排暑假前磨蹭了很久,把每种辅导资料的数量都数了一遍,然后拿出了数量最少的那种中的一本。那时,尚未完全懂事的丢丢以为数量最少的就是卖得最好的,她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店家不看好的进货最少的。
她拿着那本资料到前台去结账,她把书放在了柜台上,想让书店老板告诉她多少钱。
书店老板抬头看了看,问道,“你买的是什么书?”
丢丢有些疑惑,买的什么书他自己不知道吗?还是说他看自己一个小孩子来买书,就想考考她的语文。说实在的,她讨厌这种没事找事的大人。
“学习园地的数学辅导资料。”丢丢毫无生气地说道。
老板笑了笑,“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呀。”
丢丢不解地抬头看向了他,那张清秀的脸庞给人一种和蔼的感觉,但是他的眼里似乎没有光,仿佛他的视野里一片灰暗。
丢丢刚想说句话,旁边的大门就又一次响起了“欢迎光临”的声音,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人影走近她,发出嘲笑的声音。
“原来游戏王也要买书学习的呀。”
又是陈明凯那个王八蛋,丢丢心里咒骂了他好几句。
“你的名字叫‘游戏王’吗?”老板带着疑惑的语气问道。
丢丢生气了,瞪了书店老板一眼,抓起那本辅导资料就往外走。伴随着“谢谢惠顾”和陈明凯的笑声,丢丢立刻跑着离开了那里。
当然,那本辅导资料没有付钱也是她后来才注意到的事情了。
但是丢丢自那天以后的好几个月里都没有再靠近过那家书店的那条街道,不是她还没有想起来要去还资料钱的事情,而是她有点讨厌那个书店的老板。即便如此,丢丢还是每天都揣着二十多块钱的巨款,一天到晚总有一只手在攥着这笔钱,生怕它丢了。
在一次小升初模拟考试中,丢丢的数学考了95分,丢丢有些高兴。成绩出来那天,她想着要不去把书钱还上了吧。
下午放学之后,丢丢像几个月前的那一天一样,绕了远路去那家书店。
春天的交响曲已经到了尾声,气温开始一天比一天高,太阳也一天比一天晚些落下。那天,依旧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太阳的光辉洒满了丢丢前进的街道。她没有注意到,一片颜色黯淡的云朵正接近着太阳。
“哟,这不是大名鼎鼎的‘游戏王’本人吗?今天考得好,特意出来溜达?”
丢丢的好心情瞬间转暗,她不用看就知道是谁。放学后整天游荡,阴魂不散的也就只有他了。但是今天似乎不止他一个人,因为丢丢听见他说出那句话时,传来了好几个人的笑声。
丢丢加快步伐向前走去,陈明凯和他同行的几个人也跟上了丢丢。
“别不理我吗,你今天是不是又要去买书了?是不是带了很多钱?”陈明凯不怀好意地问道。
丢丢有种不好的预感,一声不吭地开始拔腿就跑,她跑的时候,还往身后看了一眼。这些人就是很久以前欺负过自己的那帮人,她厌恶至极。
但是丢丢一个小女生的腿力远没有同年年纪的男生好,何况他们还是经常打架的小混混,体力自然要比丢丢好上不少。
没过多久,他们四五个人就追上了她,随后把她拖进一个小巷子里,把她围在了一个圈里。
陈明凯喘着气,恶狠狠地说道,“你跑什么呀?今天本来不想打你的,你可算把我惹怒了。”
陈明凯伸出手,丢丢条件反射地把脑袋护住,随后还是受到了陈明凯的一记掌击。
“今天我们要去上网,没钱了,借点钱来花花。”
“没有!”丢丢的声音有些撕裂。
“哎呦,还是第一次听见‘游戏王’开口说话嘞,你说没有肯定就是有,不交出来就打你一顿,反正都要拿出来,你就爽快点,也免得我们动手了。”
“我不给!”丢丢说着,蹲了下去,蜷缩成一团。
陈明凯脸上多了几分怒气,“把她的手拉出来,肯定在她口袋里。”
说着,好几个男生就开始对丢丢动手动脚,企图把她的手从口袋里拉出来。丢丢尽全力反抗着,伴随着愤怒地哀嚎与绝望的眼泪。
男生的力气远比丢丢要大,他们拉出了丢丢的手,看见了她手里攥着的二十多块钱,于是他们都去扳丢丢的手指,丢丢尽全力扭动身子,趁他们一下子没抓稳,用另一只手护住抓钱的那只手,同时埋入大腿与腹部之间。
“你他妈怎么就那么犟呢?”陈明凯暴怒地踢了丢丢一脚,把丢丢踹到在地,丢丢又立刻爬起来恢复原来的姿态。
“再问最后一遍,你给不给我?”陈明凯用力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似乎要狠下心来把丢丢打得不成人样。
“不给!”丢丢的声音颤抖着,泪水止不住地从眼眶里流出,但她依旧坚定。
“你他妈的给脸不要脸,动手!”
随着陈明凯一声令下,几个大男生就要对丢丢一顿猛打。
就在此时,一声洪亮而具有威慑力的“住手!”把所有人都震慑住了。
小巷入口,站着一个拿着木棍的男人,旁边还有一个女人。两个大人看到了这一场面,陈明凯这一边瞬间变为劣势。
随着那个男人木棍往地上一敲,准备往这边走来,陈明凯一声“快跑”引得其他迅速跟上他从另一头跑着离开了小巷。
丢丢看着那两个走向自己的人,渐渐地,没忍住大哭了出来,泪水模糊了视线,她在泪光中看见那个男人走近之后,蹲下来抱住了她,还一边说着,“没事了,没事了。”
在丢丢仍未注意的天空上,那朵黯淡的云慢慢地远离了太阳,太阳的光辉又一次洒向大地。
大哭了一场之后,丢丢才看清了那个男人的脸,他是书店的老板,那个女人应该是他的妻子。丢丢松开书店老板的怀抱之后,颤颤巍巍地把攥在手里的那二十几块钱拿了出来,递给了他,“这是上次忘记给你的书钱。”
老板听见丢丢的声音后,才有点惊讶地笑了,“原来你是上次那个小女孩呀。一直以来我都想跟你说对不起的,那天我不知道那个是别人给你起的绰号,对不起。”
丢丢摇摇头,久违地露出了笑容,“没关系。”
后来,丢丢一点都不讨厌书店老板了,书店老板和他妻子都是好人,很好的人,丢丢喜欢他们。从那天起,丢丢开始时不时地就往书店那边跑,书店老板也很高兴,他说他也喜欢丢丢,一直以来他都想要一个女儿,说丢丢的出现满足了他的这个梦想。
再后来,丢丢和书店老板很熟悉了,丢丢才知道,原来书店的老板是一个盲人。难怪丢丢一直觉得他的眼里是一片灰暗的,但是书店老板总是装作自己能看见一样,瞒过了很多人。因为他的妻子白天要去上班,书店几乎只有他一个人看着,如果说自己看不见的话,肯定有很多心怀不轨的人从这里拿了书就跑。
丢丢去书店,有时候,会看书,有时候回去陪书店老板聊天。有她在,他收钱的时候会方便不少,因为他的妻子经常加班,有时会很晚才能回来帮忙。
有一次,书店老板跟丢丢讲起自己过去的经历。他说自己年轻的时候很想去看遍这个世界,于是大学毕业就做上了背包客,带着为数不多的钱四处行走。也是在旅途中,他才遇上了现在的妻子,于是之后的日子里他们开始结伴出行。走过很多地方之后,他们便有了一个梦想,去爬珠穆朗玛峰,因为不是专业登山家,他们并没有期望能够登顶,能够在珠峰上留下自己去过的印记就已是无比满足了。他们筹备了很长时间,在青藏高原待了好几个月来适应高原生活。本来应该是一次充满纪念意义的登山,却因为他一直任性地想要再爬高一点,然后发生了意外。他们遇上了小面积的雪崩,他们两个人都差点因此遇难。他不记得搜救队找到他们的时候过了多久了,他只记得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光明。
他失明了,同时也因为他的错害得他的妻子差点半身不遂,虽然最后能正常行走了,却被告知可能终身不孕了。为这件事他内疚了很久很久,但是她没有责备他,而是选择了和他一起承受,一起面对未来。然后他们结婚了,来到了一个他们从未来过的小县城,靠自己的能力开了一家书店。
书店老板说完这个故事时,丢丢看见他眼角有了泪痕。
后来,丢丢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初中。初中实行的是寄宿制,每个星期只有周六周日能够回去,所以丢丢见到书店老板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
这几年来,丢丢一直在学校被欺负的事情,她从未敢告诉过她的爸妈。她不敢,她对爸妈又爱又恨。他们两个人总是莫名其妙地就吵起了架,说着什么“当初真是瞎了眼才看上你”这种话。丢丢不喜欢他们吵架,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爱吵架。如果是一开始便没有爱情的两人,又怎么会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又怎么会有了她呢?她很羡慕书店老板和他的妻子,他们两个很恩爱,她希望爸妈也是那样的状态,但是却似乎不现实。
有一次周末放假回家,丢丢一进门就听见爸妈吵了起来。爸爸一直嚷嚷着怀疑妈妈有了外遇,但是妈妈矢口否认,还生气地说爸爸整日酗酒,没有一点在为这个家着想。那一天他们吵得格外激烈,丢丢有些害怕了,她从未见过他们如此势不两立的状态。当他们吵到要签离婚协议书时,丢丢更怕了,她知道那些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被人看不起,她不想爸妈分开,于是她上去劝说了一句,“爸爸妈妈,你们不要吵了。”
爸爸正在气头上,听见她插了一句嘴,一巴掌就打在了丢丢脸上,“都是败家娘们!”
说完这句话后,爸爸看了看丢丢,有些后悔了,这些对一个孩子来说似乎太重了些。
但是丢丢没有看向他,忍了几秒钟,没忍住要哭出来,于是她打开门就往外跑去,一边哭,一边抹眼泪,一边奔跑。
她跑到了书店,二话不说就扑进了书店老板的怀里。那一刻,似乎只有那个地方是最让她安心的存在。书店老板也没有问任何一句话,任凭她在他怀里哭完。
那一天,书店老板安慰了她,也跟她讲了很多话,但是其中有一句话让她最坐立不安。
“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就要搬走了。”书店老板平和地说出这句话。
“为什么?”丢丢看向书店老板,刚止住的泪水又要喷涌而出。
“你先别哭,我也很难受的。”书店老板摸了摸丢丢的头,“这里毕竟不是我们的家乡,我和小慧也都是三十多的人了。起先我们不愿回去,是我们双方的家庭都不接受对方。现在他们似乎改主意了,叫我们回去发展,毕竟在老家我们的事情也会好做有些。”
“你老家在哪?离这里远不远?我周末可以去看你吗?”丢丢问道。
书店老板笑了笑,眼睛朝向丢丢,仿佛想要在黑暗中看清她的脸庞,“离这里很远很远,有上千公里的路程。”
“那你能不能不要走。”丢丢带着哭腔说道。
书店老板抱住了她,“你不是爱写故事吗?如果以后要是不顺心的话,就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我很期待有一天你也能够把你写下的所有旅途中的故事讲给我听。这个世界我还有好多好多东西没有看呢,我回去以后就真的再也看不见了,所以能拜托你了吗?”
“嗯。”丢丢忍住哭声点点头。
“不过还是不要去太危险的地方哦,不然会像我一样的。”他笑了笑。
“嗯。”
那天丢丢离开的时候,书店老板走到门口“目送”她离开,然后眼眶里滚下两颗泪珠。
丢丢下次放假回来的时候,书店已经搬走了。
她不会忘记在那个地方,有一个人给了她父母都未能给予的温暖,那是只属于她的,全世界唯一一份的温暖。如同她永远不会忘记,她答应了那个人,今后要踏足千山万水,将故事写给他看。
“自那以后,丢丢就下定决心了,以后要用自己的眼,看遍这大千世界,然后把它写下来。这便是丢丢一直写作至今的动力。”程雪顿了顿,目光看向咖啡厅的其他地方,“但是从那以后,丢丢也养成了不交朋友的习惯,她不想再和任何人交朋友,也不想再对任何人动情,她想着的就只有记下自己所见的一切。考高中时,她填了远离家乡的高中,那是她第一次真正地远离家乡。”
我默默地听着程雪讲丢丢的故事,然后端起已经凉了的咖啡喝了一口。
“再然后,丢丢在高中遇上了一个人。一个眼里有光,身上背负梦想的人。她不知道原来还有人能够把梦想一直挂在嘴边,还能从不懈怠地想要努力去实现。那个人是她很多年来第一个交上的朋友,起初丢丢是有些抗拒的,但是她想接近那束光。越接近那束光,丢丢就越害怕,她害怕那束光会黯淡下去,害怕那个人所说的梦想到头来最后也会是一场空话,然后让她再次陷入不敢信任他人的深渊。所以她总是和那个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那个人有点像书店老板,给丢丢带来了安心和希望的感觉,所以丢丢一直感激着他。他们分别之后,丢丢也时常关注着他,期望他的那束光能够常亮,期望他能在她确认他真的是在不断奋斗的时候能够重新接纳那个不诚实的她。”程雪说着,目光回到了我身上。她看见我皱了皱眉头,急忙说道,“当然,丢丢对那个人的感情不是有关情爱的,那是一种深深的感激和期待。”
程雪有些手忙脚乱的样子差点让我“扑哧”一下笑出来。
“我想那个人一定也在等着某一刻,丢丢能向他敞开心扉,然后重新接纳她。”我看着程雪说道。
程雪笑了,“你这人还真是有些假正经。”
我也笑了,“那我们岂不是同一类人了。”
时间早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我都咖啡只喝掉不到半杯,程雪那杯更是一滴未少。
“要不将就着在这吃个午饭吧?”
“也行,有点饿了。”
然后我叫来了服务员,点了两个芝士蛋糕,和两个蛋挞,顺便叫她把我们的咖啡热了热。
我回到位置上,坐下来时看向程雪,说道,“其实,我也有一件事要向你坦白一下。”
“什么事?”程雪有点疑惑。
“其实四年前,你写下的孔明灯愿望被我看见了。”
程雪的表情有了一点震惊,随后又平静下来,“没关系了,我想你也是现在才明白什么意思。”
我点点头,是的,在听完程雪的故事后,我明白了她四年前在孔明灯上写下的那几个字时的心境。大概也是缘分使然,那个孔明灯愿望多多少少也算是促使我来见程雪的原因之一了。
“虽然我对写作没有职业化的梦想,但是我同样不会将它摒弃。”程雪说道,“我想研究生毕业以后就去边旅行边工作,作为个人接一些设计的活,然后一边旅行,写下自己的见闻。我希望以后你真正成为作家了,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也不会讨厌我写的游记。”
程雪最后笑了笑。
“当然不会。”我回应她,随后我调皮了一下,“前提是文笔不能烂哦。”
然后,我们敞开心扉聊了很多很多,聊到了我们高中时的经历,聊到了大学的趣事,聊到了蓝天和江雨瞳。
曾经那个让我觉得一直藏着心事的女孩,终于离我更近一步了。我庆幸今天来到了这里,也庆幸当年一起去放过孔明灯。
我看向程雪,“要不今年夏天,我们再去同一个地方放一次孔明灯吧。”
“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初夏而已,盛夏之夜的晚上放别有一番滋味。”
“嗯。”程雪点点头,这应该不只是同意我说的观点,应该也是答应了我的邀请吧。
每个人的世界就像是一个漆黑的小屋,若总是不与他人来往,就只会一直身在漆黑的小屋之中。当有一个人打开了那个人的窗户,让光亮照入小屋之时,那个人才会发现外面的世界也很精彩。我想,书店老板大概就是为程雪打开那扇窗户的人,而我力所能及的就是把向往着外面世界的程雪从小屋里拉出来,让她不再是孤身一人。
但愿每个孤独行者都能有人常伴左右。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星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星阅读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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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星星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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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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